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原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林芝公路分局)规格为正县级,2023年2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养护发展规划和养护工作计划;负责管辖路段路产、公路资产维护工作;负责管辖路段公路隧道、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及公路路况评价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配置及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辖路段路网监测和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养护工程;负责管辖路段服务设施运维和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负责管辖路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养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运维工作;组织各基层养护部门协助属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路巡路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设6个养护段:巴宜养护段、朗县养护段、波密养护段、察隅养护段、工布江达养护段、墨竹工卡养护段。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内设七个科室,中心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公路养护科、工程建设科、应急处置科、财务审计科、路网监测科。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四级预算单位包括:巴宜养护段、朗县养护段、波密养护段、察隅养护段、工布江达养护段、墨竹工卡养护段
第二部分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公路中心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5,9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13.4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3.42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5,913.42万元,2023年收入总量46,913.49万元,同比减少1,000.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43.94万元,约占4%;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69.55万元,约占96 %;
三、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5,913.42万元,2023年支出总量46,913.49万元,同比减少1,00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6.21万元,约占52%;项目支出18,079.20万元,约占39%;结转结余4,378.07万元,约占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13.42万元,同比减少1,000.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5,913.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3.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13.42万元,同比减少1,000.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1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3.42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5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96.3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859.8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车运行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10.5万元,增长2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6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19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养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二)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资金45,913.4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676.36万元,地方资金41,237.0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分别是(国省公路小修保养(直达),资金3,602.00万元;国省公路小修保养,资金4,286.00万元;川藏铁路西藏段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工程(预防性养护、灾害防治、桥梁健康监测、灾害监测、应急装备物资购置)项目,资金13,616.61万元;安全提升项目,资金575.00万元;全国国省公路养护用房急需建设项目,资金2,071.00万元;车辆保险,资金102.29万元;隧道维护费,资金521.12万元;全区国省干线公共服务设施运维费,资金404.00万元。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